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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文章】和合共享赋新能,化危为机赢未来

铜儿响叮当 4年前 410次点击

【申论文章】和合共享赋新能,化危为机赢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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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儿响叮当 [OP]    4年前

本帖最后由 铜儿响叮当 于 20-9-26 22:29 编辑

今日话题: “共享员工” ,建议小伙伴摘抄记在积累本上。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共享员工”这一新型用工模式随之兴起。疫情期间,“共享员工”模式走红,不仅实现了对传统实体经济的及时止损,更满足了新经济企业的用人需求,也让闲置的员工获得额外收入,可谓一举三得。而要想“共享员工”模式成为企业常态化的用工模式,需要社会各方共同推动。

当前,“共享员工”在实践中存在一定法律风险,如立法保护不均衡、欠缺事前约定、存在商业泄密风险等。“共享员工”既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也要理清责任归属,更应要求员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完成工作保质保量。

加强立法引导,实现权责统一。 从法律角度来看,“共享员工”与《劳动法》《合同法》部分内容相悖,应及时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增设全日制灵活用工内容,为“共享员工”合法性提供依据,只有立法率先给予支持和肯定,“共享员工”常态化发展才具备基础。同时,相关部门需厘清“共享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明确“共享员工”薪酬待遇、工伤保险等福利待遇,清晰界定用工单位与原单位之间的责任,减少“共享员工”劳务纠纷,为“共享员工”提供周到、全面的就职保障。

加大技术支持,发展共享平台。 “共享员工”的大范围推广必须以数字经济的全面发展为依托,通过互联网搭建平台为各类企业提供服务。共享平台对员工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筛选后,向有用工需求的企业提供最为匹配的员工人选,从而迅速、有效地促使员工借出方企业和借入方企业达成借用员工的合作意向。共享平台的搭建和维护需要持续、大量的人力、资金投入。今后,可加大力度扶持员工共享平台扩大覆盖范围,逐步实现跨区域的人力资源共享,从而更有效地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帮助企业创新性发展。

设定附随义务,防止信息外泄。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各种用工形式日益灵活,应对“共享员工”在疫情期间起到的积极作用给予肯定,借势推广“共享员工”新型用工模式,化解企业用工难题。企业在吸纳员工签订三方协议的同时,应对合同的一些附随义务做出妥善安排。针对“共享员工”中可能泄露企业经营状况、商业秘密等信息的情况,可由企业与员工个人另行签订保密协议,明确约定员工应保守秘密的商业信息范围以及泄密的违约责任等,从而为企业的内部信息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灵活用工带来的劳动力互助、技能互补、智慧共享等优势,为不少企业提供了助力。推动这一新生事物健康成长,也将不断提高劳动力市场的灵活度和就业市场的稳定性,助力中国经济行稳致远。(994字)

飞过海1050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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