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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事办公室事业编制萝卜招聘黑幕

嘉蔚8399 4年前 476次点击

广东省外事办公室事业编制萝卜招聘黑幕

15 条回复

嘉蔚8399 [OP]    4年前

广东省外事办事业编制招聘徇私舞弊窝案:
一、萝卜招聘的罪恶本质。为陈锦标、莫世荣、吴珂、刘璐、冯嘉贤等单位内部特定编外人员量身定制“因人画像”类的招聘条件,从而达到让特定编外人员成功获取事业编制的目的,实现所谓“编制内绕道进人”。
二、涉嫌诈骗罪、徇私舞弊罪。在所有招考岗位胜出人选全部内定的前提下,通过省人社厅网站面向不特定人群发布招考公告,诱骗数千名无辜群众参加虚假招聘考试,人为控制考试结果,严重破坏正常社会经济秩序。
三、败坏党风、政风。将公权力内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十八大以后,目无法纪、顶风作案、肮脏卑鄙,长期性、系统性实施萝卜招聘,暗箱操作、权钱交易,严重损害就业公平和社会正义。
四、涉黑涉恶的显著特征。在特定编外人员陈锦标因无学士学位等无法落编后,告知黑龙江考生祝贺递补,后以暴力手段开除。导致黑龙江考生祝贺倾家荡产、身败名裂。而陈锦标却在一年后,再次参加本单位萝卜招聘考试,并获得事业编制。

irene_p38HL    4年前

楼主事情还没解决吗,我好像去年前年就看到你在发了

馨小月    4年前

本帖最后由 馨小月 于 21-4-5 13:49 编辑

那么多事业编制,你一东北人非要去跟这些权贵抢饭碗吃,虽然说萝卜坑这种行为要打击,但毕竟这个社会就这样,上有许州许可馨事件摆那呢,普通人能量就那么大,斗不过就绕开走,况且路多呢

zjl52016    4年前

退一步好多地方可以去,何必纠结一份工作,当年我也是去参加深圳几次教师招聘,进了三次面试,两次都遇到学校临聘的,面试占60%,直接给临聘的90分,85分,我们另外两个都是六十几分,后来再也不考了,现在在苏州在编了

   4年前

实惨

不如守中    4年前

本帖最后由 不如守中 于 21-4-5 17:43 编辑

我去年就看过你的帖子了
两年九个月不去单位上班,给你发了限期返岗通知书也不回单位,你被开除怨谁?
萝卜招聘你该举报举报,自然有纪委会介入进行调查处理,和你正常上班考勤没关系吧?
你这个官司打到终审也不会有赢的希望的,建议你往前看,好好生活,毕竟才40岁,就算耗一辈子在这个事情上面也不会有结果的。

嘉蔚8399 [OP]    4年前

我要求媒体报道

嘉蔚8399 [OP]    4年前

谁是孰非,大家推我上热搜,让媒体监督。

嘉蔚8399 [OP]    4年前

请关注我的微博:广东省外事办萝卜招聘

嘉蔚8399 [OP]    4年前

比鼓手更生仔更令人恶心的考试……我官司输了,是因为媒体没曝光。我已经向检察院提起行政诉讼监督。再说,哪个法官会判广东省外事办公室组织假考试,他法官不想干了啊……

嘉蔚8399 [OP]    4年前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告):祝贺,男,汉族,1980年7月31日出生,住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大众新城小区GB栋1单元702室。
被上诉人(被告):中共广东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大街45号。
负责人:陈秋彦,职务:主任。
案由:上诉人因不服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20)粤0103民初8546号民事判决书, 现提出上诉。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如下:
上诉请求:
一、撤销一审判决。
二、判令被告组织事业编制萝卜招聘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赔偿原告参加其所组织的事业编制萝卜招聘各项费用约20000元(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
三、判令被告在南方周末、羊城晚报等省级媒体向原告公开致歉。
四、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1元及多年来上访举报所产生的一切合理费用。
五、本案的诉讼费以及由此引发的合理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经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法院审理,制发(2020)粤0103民初854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人认为该判决书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系错误的民事判决,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故上诉人依法提起上诉。
一、一审法院无视被上诉人利用自行组织事业编制招聘考试的有利条件,以事业编制公开招聘为“幌子”,设置与岗位无关的限制性条件,提前内定“内部特定合同工”为考试胜出人选,公然实施“因人画像”、“萝卜招聘”等违纪违规行为;以及其自身操纵考试失误,内定合同工陈锦标因无学士学士等客观原因无法落编后,又隐瞒事实,通知原哈尔滨市直机关正科级公务员祝贺(上诉人)递补,再施加暴力威胁,直至以“旷工”等莫须有理由开除上诉人的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
2015年6月,广东省外事办组织事业编制萝卜招聘,其违法特征:一、萝卜招聘的罪恶本质。为陈锦标、莫世荣、吴珂、刘璐、冯嘉贤等单位内部特定编外人员量身定制“因人画像”类的招聘条件,从而达到让特定编外人员成功获取事业编制的目的,实现所谓“编制内绕道进人”。二、涉嫌诈骗罪、徇私舞弊罪。在所有招考岗位胜出人选全部内定的前提下,通过省人社厅网站面向不特定人群发布招考公告,诱骗数千名无辜群众参加虚假招聘考试,人为控制考试结果,严重破坏正常社会经济秩序。三、败坏党风、政风。将公权力内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十八大以后,目无法纪、顶风作案,长期性、系统性实施萝卜招聘,暗箱操作、权钱交易,严重损害就业公平和社会正义。四、涉黑涉恶的显著特征。笔试面试结束,在特定编外人员陈锦标因无学士学位等客观原因无法落编后,告知原哈尔滨市直机关公务员祝贺递补,后以暴力手段开除。导致黑龙江考生祝贺倾家荡产、身败名裂。而陈锦标却在一年后,再次参加本单位萝卜招聘考试,并获得事业编制。
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在实施事业编制萝卜招聘中的一系列违纪违规行为,已经触犯“诈骗罪”、“徇私舞弊罪”、“组织考试作弊罪”,严重损害国家的考试管理秩序及他人公平参加考试的权利,而一审法院无疑在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从一审判决书第三页第二段开始,直至第六页第二段,一审法院都在大篇幅提及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下属单位广东省外事保障中心之间的(2020)粤0103民初6254号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及外事保障中心一方提供的证据,对上诉人在该案中提交的证据只字未提,令人费解。(2020)粤0103民初6254号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与本案毫无关联,而且该案尚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没有判决结果。一审法院在本案中以“上级法院广州中院在审的案子(被告一方证言)”为事实依据做出判决,有失公允。
二、一审法院无视本案被上诉人作为广东省直机关的强势地位与上诉人弱势地位的不平衡这一特别原因,且在本案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主观认为上诉人未提供相应的事实依据予以证明,并据此驳回上诉人的全部诉求请求。与一审法院在本案中的自说自话相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因此,一审法院在适用法律中“断章取义”,故意做出不利于上诉人的不公判决,属于典型的适用法律错误。
上诉人认为,首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令139号)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第四条明确规定:“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一审中,被上诉人辩称,“其不应作为本案的被告,被告组织的事业编制招聘公平、公正、公开,认为本案属于劳动人事法律关系……”与被上诉人强词夺理相反,上诉人在一审中提交《关于中共广东省委外办组织事业编制萝卜招聘的文字材料及相关证明》(35页)和《黑龙江考生起诉中共广东省委外办事业编制萝卜招聘补充说明》(5页),对被上诉人组织事业编制萝卜招聘、相关人员残害上诉人致使上诉人罹患精神类疾病住院治疗长达两年、暴力开除上诉人等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的来龙去脉进行了深刻揭露,且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但令人痛心的是,上诉人提交的所有证据材料,一审法院全部不予认同。案情很简单,只要一审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的相关规定,要求被上诉人提交2015年广东省委外办事业编制招聘中笔试、面试人员成绩及录取人员简历;以及2016年广东省委外办事业编制招聘中笔试、面试人员成绩及录取人员简历。被上诉人在事业编制萝卜招聘中的违法违法行为昭然若揭,无法辩驳,大白于天下。而且,广东省纪委驻外办纪检组已经对广东省委外办人事处处长李敏在事业编制萝卜招聘中的违规行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对其他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处分。在广东省委外办和广东省纪委驻外办纪检组不肯向本人提醒相关证据材料的前提下,上诉人在一审庭审中,多次要求一审法院敦促被上诉人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但是,一审法院对上诉人的正当合理诉求,始终不予理睬。
希望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视上诉人的所反映的情况,为查明案情,依职权作出必要的调查,并作出公正的判决!还上诉人公道!
此致
广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2020年11月25日

嘉蔚8399 [OP]    4年前

因广东省外事办蓄意组织虚假考试,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五年来,当事人多次赴京上访维权,先后致中央国家机关(最高检等部门)举报信1000余封、广东省长马兴瑞举报信50余封。与此同时,当事人“祝贺”与广东省外事保障中心因“人事争议”在荔湾法院【(2020)粤0103民初6254号】、广州中院【(2020)粤01民终20067号】开庭两次,现已由广东高院受理再审【(2021)粤民申1507号】;与广东省外事办因“侵权责任纠纷”在荔湾法院【(2020)粤0103民初8546号】开庭一次,现已由广州中院受理二审;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因“举报纠纷”对簿公堂,经广州铁路法院【(2020)粤71行初1008号】、广东高院【(2020)粤行终2196号】两次裁决后,现已由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受理再审;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因“人社部不受理该信访积案”,将其起诉到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    2019年初开始,当事人在中纪委网站、“国务院互联网+督察”平台多次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失职渎职、推诿扯皮、徇私枉法,包庇、纵容广东省外事办不法官员长期组织事业编制萝卜招聘、肆意欺压残害无辜群众的违规违纪行为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实名公开举报。2021年初,当事人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形式,向国务院办公厅督察室高雨、钟秀明、左孟孝、张相国、李国周、傅卿德等领导实名检举揭发相关案情。   广东省外事办组织的事业编制萝卜招聘,受害群众达数千人,其手段之卑劣,过程之龌龊,令人发指……可以说,在全国范围内,利用事业编制“公开招聘”的漏洞,组织虚假考试,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蔚然成风……为什么?地方怕得罪人,不管;中央认为不在管理层级,不管;老百姓告状没人搭理……国务院办公厅督察室,你们手握着党和人民赋予的督察权力,可你们动真碰硬吗?你们督察的是什么?新疆伊犁某学校供暖不达标,广西某学校乱收费,黑龙江某县城浮桥收费……这些小事用中央的督察部门来督办吗?这完全是用“屠龙刀”来切菜,浪费行政资源,这些民生小事,各地都有媒体来监督。而恰恰是涉及公众利益的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国务院办公厅督察室却不置可否,令人费解……不属于督察范围吗?我告诉你,纪委推法院,法院推信访局,信访局推纪委……找省领导,秘书挡着,写信请愿,毫无音信。国务院办公厅督察室告诉我,我应该找谁反映情况……

嘉蔚8399 [OP]    4年前

转发评论,如果我诬告陷害,我愿意坐牢以谢天下

AXLM    4年前

赶紧去找工作,做点有意义的事吧

变成英雄保护你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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