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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定义题,求解

smknow_omaz 3年前 1006次点击

一道定义题,求解

6 条回复

smknow_omaz [OP]    3年前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的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是:()
A.甲从乙处购买汽车一辆,在甲没有支付价款前,乙不交付汽车

B.甲、乙约定各自出资100万成立丙公司,甲没有出资前,乙也不予出资

C.甲向乙借用了相机,随后乙向甲借用了手机,甲未归还相机,乙不归还手机

D.甲、乙约定甲免费赠送乙一幅名画,在乙没有支付运费之前,甲不予交付给乙

机构答案是A,为什么A不对呢?题干中也没说必须是一笔债务,互负债务难道不是A欠B,B欠A吗

xinhuai    3年前

我怎么觉得A不对,是C呢

smknow_omaz [OP]    3年前

@xinhuai  
我也选得C

我划船不用1216    3年前

【来自粉笔上的解释】
第一步:找出定义关键词。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的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二步:逐一分析选项。
A项:甲从乙处购买汽车,发生了买卖行为,适用同时履行抗辩制度,约定买卖后买方负债体现为欠卖方钱,卖方负债体现为欠买方货品,符合“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在甲没有支付价款前,乙不交付汽车,符合“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符合定义,当选;
B项:甲、乙约定各自出资100万成立丙公司,资金是需要给公司的,没有互负债务,不符合“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不符合定义,排除;
C项:甲向乙借用了相机,随后乙向甲借用了手机,甲未归还相机,乙不归还手机,甲借还相机和乙借还手机之间不是基于同一件事、同时发生的债务,因此也不需要同时履约,不符合“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不符合定义,排除;
D项:甲免费赠送乙一幅名画,因乙未支付运费,甲就不予交付给乙,没有互负债务,不符合“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不符合定义,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A

YYJHD    3年前

c有先后顺序

坡2957    3年前

合同债务,学会计的应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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