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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乡村振兴局已经合并了吗?

落笔予你7032 1年前 563次点击

省乡村振兴局已经合并了吗?

14 条回复

落笔予你7032 [OP]    1年前

具体怎么合并的啊

smknow_pqhw    1年前

不懂帮顶。借楼问个事,为什么发不了帖子呢一直审核中

smknow_yhzp    1年前

有的地方把水利局和这个局都合并到农业农村局了。。。

   1年前

拆了,三分之一去社工,其他去农业。

弦思流年    1年前

综合处室去社工部,业务处室去农业厅

叶初    1年前

@弦思流年  
有没有方案?

   1年前

@smknow_yhzp  
早就有啦

同志们抓紧时间    1年前

@叶初  
这就是方案

落笔予你7032 [OP]    1年前


这是行政吧,事业咋说啊

落笔予你7032 [OP]    1年前

@弦思流年  
这是行政吧,事业咋说啊,哥

   1年前

@落笔予你7032  
省里事业变二级单位,市里一样。

dlh3579    1年前

事业单位本身就是被行政机关管理的,改革前归振兴局,改革后归农业局管嘛,没啥好关注的

   1年前

省局综合股和信访去社工部,其他人员去农业部门,下属监测中心去农业部门,市县改革不知道会不会按照省里来

光头程1337    1年前

改革到底是“春天”还是“冬天”,这一次改革将很快见分晓,特别是对于行政执法类改革更为关键,为什么这么说?     目前,我国的执法改革已经进行了多轮,但是此轮改革之后,集中行使执法职能的主体框架已经基本形成,也就是说,在机构改革方面,此次改革将是近年中最大的一次,后续将只可能是微调。而最为关键的是,按照改革进程,“先机构后人员”将是重点,这也是涉改人员最为关心的方面。机构改革完成后,纳入执法队伍编制内的执法人员身份确定问题将有序得到认定和解决。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是执法改革中的涉改人员身份最常见的说法。以后会一直秉持这种政策不变吗?不确定性较大。为什么?一是法理不允许。机构改革的目的既是职能优化,也是人员优化。根据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大量事业编制人员以工代干只可能是短期行为,不可能在《公务员法》颁布多年之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还是一个虚空的名词;二是现实不允许。到目前为止,全国范围内已经有多地在事业编制执法人员转改公务员方面先行先试,按照“成熟一批、转换一批”的原则将执法人员编制变成了真正意义上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而全国范围内的人员身份问题并不意味着就是让时间来消化一切,在随后长达二三十年的时间里让事业编制执法人员的存在来持续影响中国法制改革进程,这是不现实的。也就是说,“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将可能只是一个时期的产物和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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