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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know 第 5594869 号会员
0 九级职员哦 • 2025-01-11T00:40
2025-01-13T14:21 评论了 九级职员哦 创建的话题 › 关于成立有中国特色的税务警察的建议 |
这只是一个方面,但是交通执法这一块主要还是个明面的东西,税务这一块如果没有侦查权、搜查权和人身强制权取证工作非常困难的。不过现在也不能下太重的手,不然把企业搞垮了也不行。警税合作也差不多了,也许未来某一天会成立税警。 |
2025-01-13T14:17 评论了 九级职员哦 创建的话题 › 关于成立有中国特色的税务警察的建议 |
全员不可能,税务现在这么重要的部门都没有成立税警。即便是成立税警也只是一部分人,税务最多去1/5的人,主要是稽查这块。城管的重要性那就更低了,没有任何可能,而且一个明面的东西,不需要侦查权、搜查权。 |
2025-01-12T18:59 评论了 九级职员哦 创建的话题 › 关于成立有中国特色的税务警察的建议 |
对原文进行了多处修改。 |
2025-01-11T13:11 评论了 九级职员哦 创建的话题 › 关于成立有中国特色的税务警察的建议 |
形势非常严峻,在一些涉税案件中,按照税务先调查,公安后介入的模式,税务先调查甚至起到坏作用,让犯罪嫌疑人有时间销毁证据、逃跑,必须税务、公安一起上,第一下就把犯罪嫌疑人和相关证据控制。 |
2025-01-11T13:09 评论了 九级职员哦 创建的话题 › 关于成立有中国特色的税务警察的建议 |
不可能,税务人不少,再一个税务也不可能整个被公安吞并,世界没有先例。 |
2025-01-11T00:40 评论了 九级职员哦 创建的话题 › 关于成立有中国特色的税务警察的建议 |
本帖最后由 九级职员哦 于 25-1-12 18:12 编辑 关于成立有中国特色的税务警察的建议 中国的税收征管体制起源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目前来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状不符、呈现诸多的弊端。其最大的弊端是税收的强制性与税务机关稽查权的限制的矛盾。由于税务机关没有侦查权、搜查权和人身强制权,对涉税案件强制力度不够,取证十分困难,导致大量偷税漏税、虚开、骗税、制售假发票现象的出现。对一些虚开、骗税、制售假发票案件,税务部门先期进行调查受到有限的稽查手段所限制,取证难度很大,不能第一时间控制犯罪嫌疑人和证据,反而有打草惊蛇的作用、让相关犯罪嫌疑人有时间销毁证据、逃跑,错失了案件查办良机,给后期公安侦破案件带来破坏作用。 从中国历史来看从古代包括到民国时期基本都存在着类似于税警的部门,民国时期更是有税警总团。从当代来看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一般都有税警的存在。 由于不断发展的中国社会经济形势和税务机关权限的矛盾日益突出。这几年全国税务、公安机关普遍建立了警税合作机制。有的叫“警税合成作战中心”,有的叫“警税联合办案中心”,有些市公安、税务成立税警联合支队由公安部门派驻税务机关。这些都反映了目前税务机关相关权限不足、税收征收难度大的现实,所以才会出现一些这种机构。但是由于全国没有统一模式,警税合作形式各异,人员没有整合,体制和管理机构没有理顺,这种合作机构仍然有相当大的局限性。同时有一些名字广受争议,比如说:“警税合成作战中心”的叫法引起较大争议。所以,税务、公安进行全国性的统一整合,成立全国性的“税警部门”迫在眉睫,这是一个大的趋势,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建议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成立中国税警机构。 第一、组织架构:新成立的中国税警机构,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模式。在中央层面成立国家税警总局,级别为:副部级,由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共同管理,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各省、市、县(区)分别成立:省税警局(副厅级);市(含副省级市)税警支队(副处级、副省级市为正处级);县(区、县级市)税警大队(级别为副科级,副厅级区、县可定正科级),均由同级税务局、公安局(厅)管理,以税务局为主。同时上级税警部门对下级税警部门有业务指导职能,总体上涉税业务一般以税务部门管理为主。 第二、人员来源和构成。不增加新的人员,新成立的税警部门原则上由同级税务、公安部门人员自愿报名为主。根据税侦业务在公安所占比重较小,税务稽查在税务所占比重较大的因素考虑,新成立的税警部门人员构成是:原税务占70%,原公安占30%的人员组成比例;税警机构人员主要使用行政编制,由具备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组成,但考虑税务、公安人员现状和业务现状,如税务机关掌控数据的“信息中心”就是事业单位(末参公),地级市的市税警支队、县(区)税警大队可以按照不超过总编制15%的比例设置事业编制(干部)岗位,按照“事业编制警察”对待,财政全额拨款、授予警衔,由税务、公安机关原具备同等身份人员按照7:3的比例自愿报名。(依据公安部《首次评定授予警衔若干具体问题解答》第六条的规定,和边防转公安的实践来看,2022年对边境部门事业编制管理岗身份人员进行了授衔)。税警部门人员编制、经费纳入同级税务部门编制、经费进行保障。各税警部门负责人根据组织程序进同级税务部门党委。 第三、税警部门职能 税务警察主要行使原税务机关稽查、公安机关原涉税侦察职能(是否整合税务机关风险评估、税源管理部分职能有待研究),是一支具备“警察权”的武装力量,可行使侦查权、搜查权和人身强制权,是维护国家财税金融体系、打击涉税犯罪的“利剑”!税警部门武器应从严控制,武器保管、使用批准权限上收到市一级税警支队,专人、专库保管,也可委托同级公安机关保管;县(区)一级税警大队日常不配备、保管枪支,只在执行特殊秘密任务和较危险任务时经市一级税警支队评估、批准才可配备;可配备枪支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评估,并获得《公务用枪持枪证》。 综上所述,由于中国税务机关的体制和权限主要形成于计划经济为主的体制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当今经济社会的现实极不相应。根据中国历史和世界各国的现实来看成立单独的税务警察已迫在眉睫,望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