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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know 第 4170309 号会员
2025-05-07T18:06 评论了 qzzn_fdaq 创建的话题 › 单侧矫正视力 |
达到5.0就行。 |
2025-05-07T18:12 评论了 qzzn_fdaq 创建的话题 › 派出所食堂 |
基本有食堂,基本免费。没有食堂的也会有各种办法让大家有吃饭的地方,比如在附近小菜馆吃一吃,或者附近别的单位食堂搭伙之类的。 |
2025-04-30T11:02 评论了 大猫非猫7784 创建的话题 › 各位领导五一怎么值班 |
值一半休一半 |
2025-04-24T21:44 评论了 驰猫游 创建的话题 › 省考报特警三不限岗位的人会不会少点? |
本帖最后由 ▄︻┻┯═ 于 25-4-24 21:45 编辑 你想多了,全国我不敢说,我周边的这些地级市,考上之后训练与否基本全凭自愿,一身腱子肉的铁血硬汉型有一些,大腹便便、脑满肠肥的也不少。放心,不用你用什么方法,只要你已经成功上岸了,你就算上个二楼都气喘吁吁,一个引体向上一个俯卧撑也做不了也不可能会被辞退。 另外,还有一些地方是新招录的民警不管什么警种一律先去特警,然后呆几年再分出去,所以 |
2025-03-24T18:43 评论了 酸甜突破手 创建的话题 › 派出所治安民警和案查民警的区别 |
这个没什么评判标准,说你是你就是。 |
2025-03-24T18:59 评论了 躺平鼠 创建的话题 › 在脖子上整个纹身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三十七条 第五款: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不得化浓妆,不得留长指甲或者染指甲,不得系扎非制式围巾,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手机、钥匙和饰物等,不得戴耳环、耳钉、项链、戒指、腕饰等。除工作需要外,不得文身,不得穿耳洞(女性民警除外)、鼻洞、唇洞;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二百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令,情节轻微的,应当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或者当场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带离现场、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给予处分或者限期调离、辞退等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你真的去文身属于明知故犯,必然按照情节严重算,搞不好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就给你辞退了,除非你上头有天线愿意保你,那有可能会给你搞个限期调离,大概率会脱离公安系统。没有天线,请勿轻易尝试,如果你这么做就轻易调离公安系统了,那么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一大群牛马都来学你,你说会怎样?因此局党委必然给你来个杀一儆百。 |
2025-03-24T19:10 评论了 smknow_pkgu 创建的话题 › 周黑鸭省什么时候换装新款衣服? |
理解新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