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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know 第 5922328 号会员
0 暗夜圣魂 • 2023-05-28T09:03
2022-08-23T14:54 评论了 Cindy1230 创建的话题 › 江苏有SYB发放了JX的吗? |
肉眼可见的怨气。。。。 ![]() |
2022-08-15T10:14 评论了 搬砖专用号 创建的话题 › 省直和副省级城市市直 |
说不定二巡呢,人要有梦想 ![]() |
2023-05-28T09:03 评论了 暗夜圣魂 创建的话题 ›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问题 |
《行政强制法》明文规定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法规规定,《程序规定》作为部门规章,没有规定强制措施的权力,为什么还是规定了扣留、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等《行政强制法》未曾设定的强制措施? 参考条文 1. 《行政强制法》 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2.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五十四条 办理行政案件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对物品、设施、场所采取扣押、扣留、查封、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封存文件资料等强制措施,对恐怖活动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还可以采取冻结措施; (二)对违法嫌疑人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继续盘问、强制传唤、强制检测、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对恐怖活动嫌疑人采取约束措施等强制措施。 |
2022-07-23T14:59 评论了 zzcy03 创建的话题 › 咨询人事科说有五年服务期不允许辞职 |
太脆弱了。你辞职到外面企业做做试试,悔的你肠子都青。 |
2022-07-23T12:40 评论了 zzcy03 创建的话题 › 咨询人事科说有五年服务期不允许辞职 |
那就不辞职啊 |